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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日期:2011-10-1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教材建设,适应教学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试行)》和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本院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教材是培养人才,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一项重要的基本建设,各级领导应正确认识高等学校教材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把教材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切实加强对教材工作的领导。

第二条 教材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和教材供应三方面。其基本任务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与课程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各项有关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和组织完成教材的编著、编译、选用、印刷出版以及保障供应等工作,不断提高教材的质量和教材管理工作水平,逐步建设一套适应本院教学需要,具有高职教育特色,反映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质量教材体系。

第三条 今后一个时期内,教材建设的指导方针是:抓好重点教材,全面提高质量,适度发展品种,力争系列配套,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抓重点、抓质量、抓配套是教材建设的核心。多媒体教材是重要的配套教材,要有重点的逐步建设。

第四条 教材建设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系(部)要定期组织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紧密结合本院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的实际,以全面提高教材质量为核心,优化选题,遴选编者,确保重点,使教材建设规划与学院的基础和发展相适应。规划(计划)一般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以自上而下为主的方式提出。经系(院)教材建设小组评议,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 正确选用教材是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关于教材选用的若干规定,对国家已组织出版较多版本可供选用的基础课政治理论课以及部分专业课教材,原则上择优选用,要尽量避免同类教材在低水平上重复出版。确有必要自编者,要经过充分论证和评审,按规定程序列入学院规划(计划)后方可编写和安排出书。

第六条 教材编写由教研室主任根据学院制定的规划(计划)组织教师完成。在编写前要认真研究、分析国内外同类教材的特点,总结教学改革与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确定教材内容,体系改革方案。教材编写大纲要以教学计划、课程基本要求为依据,严格控制字数(一般为每学时3000--5000字),教材编写大纲应经教研室认真讨论并签署意见后经所在系审核签字方可作为教材编写的依据;在编写中,要遵守编审教材的基本要求(见附件),努力提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适合国情的先进性和教学的适用性,全面提高教材的质量。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责任制,参编人员一般不宜过多(三人左右)。

系部、教研室应统筹安排,为编者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编写时间,确保教材的编写质量和进度。

教师编写教材所得的稿酬,按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教材审稿工作,列入部委规划的教材,由部委组织审稿;列入学院规划的教材,由学院组织审稿;内部讲义由教研室组织审稿。未经审稿的教材(包括内部讲义),不得出版印刷。

第八条 教务处要认真作好讲义印刷的计划与组织工作,讲义的定价,由教务处按学生优惠价核定。

第九条 建立健全教材质量评估制度。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教材质量跟踪调查,设立院、系教材质量档案,为选用和评选优秀教材提供依据;优秀教材的评选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广泛开展教材评价和研究工作。院、系要制定研究规划(计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调动教师和各级管理干部深入开展教材研究的积极性。

第十一条 根据教材工作发展的需要,应逐渐改善教材工作的基础设施(如库房、书架、微机、办公用品)等,以保证教材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提高办公效率。

第十二条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教材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的整体水平。全院由主管教学的院长领导教材工作,并设:

① 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教学管理委员会),系教材建设小组,其工作任务与组织形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② 全院教材工作的职能机构为教材科,在主管院长和教务处领导下,全面履行教材建设、教材研究、教材供应三项职能。教材科同时是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的常务机构,行使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负责办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为全面检查和提高我院教材工作的整体水平,完善教材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体系,表彰工作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迎接上级的检查,学院定期进行教材工作评估。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经院教材建设委员会讨论通过,主管院长批准后试行。

附件:

一、教材编审基本要求

(一)基本教材

1、编写教材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科学技术的基本规律,寓思想性于科学内容之中。

2、编写教材应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依据,教材的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突出高职特色;同时,必须保证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做到所论述概念、基本原理、公式正确,所引用的数据准确可靠;必须注重教材内容的系统性,处理好本专业的内在联系以及与相关专业、先修后续课之的分工和衔接。

3、教材应具有与本专业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要根据本门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注意更新教材内容,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就。

4、教材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理论知识以够用为度,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造的能力。

5、编写教材应贯彻“少而精”的原则。要认真精选内容,做到主次分明,详略恰当。教材字数一般为每学时3000-5000字。

6、编写教材应符合教学规律,便于组织教学,有启发性和体现由浅入深,重点突出,难点分散等教学原则。

7、编写教材应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编写不同学术观点、不同风格、不同层次的教材,做到各有特色,互相促进。

8、教材的文字表达要做到通顺、清楚、精炼,便于自学;图表要正确清晰、与正文密切配合;名词、述语、符号、计量单位等应任命国家统一规定,尚没有统一规定的,可采用习惯用法,但全书应一致。

(二)教学参考书

教学参考书主要供教师参考和学生阅读,以加深理解所学知识,拓宽知识面。教学参考书在内容上可比基本教材的相应部分深一些和宽一些,可以更多地反映科学技术的最新成就,可以充分地介绍不同的学术观点和发挥自己的学术见解,也可以更多地引用教学改革的新成果。

(三)实验实习实训教材

实验实习实训是帮助学生学习和运用理论处理实际问题,验证、消化和巩固基本理论,获得相关技能和科学训练的重要环节。

实验实习实训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要有相应的水平,注意现代科学实验实习实训技术。

实验实习实训教材都应阐明原理、目的和对结果的要求,必须详略适当,富有启发性,以利于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四)习题集

习题集是帮助学生验证、消化和巩固基本理论,学会运用所学理解实际问题和提高计算能力的一种教材形式。

习题的安排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与教材密切配合,相辅相成。可以单独编写习题集,也可以编在教材内。

习题集应该具有相应的科学水平,选编的习题必须是经过验算的,要做到条件充分,数据准确。

习题集应对课程的各层次对象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习题的类型应比较齐全。在同一类型的题目中,要有充分数量的基本题目,也要安排一定数量和一定难度的综合性题目。

习题集可以包括计算题、概念题、应用题、绘图题等,习题集的形式可以是书本也可是计算机软件。

(五)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参考资料

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运算、和使用技术资料能力的教学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和科学的研究方法,使学生获得工程技术基本训练的一个重要培养阶段。

选编课程设计和毕业参考资料,应结合设计题目、设计方式,选择在生产、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理论分析、实验研究和设备调试中与教学联系密切、典型的实际资料,较为系统地汇编成册。

各类教材,都必须在末页写明主要参考资料(名称、作者、出版社、出版年月)。书稿应符合出版社的要求,内部讲义中的附表应用绘图墨水描制或计算机绘图。

二、教材编审程序

教材建设工作的核心是提高教材质量。为了加强对教材编审工作的组织管理,特制定教材编审程序,规定编写、出版教材必须完成的各项任务,使编者明确教材编写每一阶段要进行的工作及对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也为各学院(系、部、中心)合理地为编者安排教学、科研任务提供方便。

拟定教材编写提纲。由学校(或委托有关学院)组织,主编人负责召集各参编人,结合教学计划及本门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认真讨论教学大纲,确定各章节的内容范围、深度、广度、难点、重点、各章节的学时分配等,拟出教材编写提纲,广泛征求意见。

确定分工,拟定进度。主编人根据参编人的业务特长进行分工,并协商拟定编写进度。

教材的编写。编者应严格按照“教材编写提纲”和“教材编审原则”的要求进行编写,不得随意增减内容与字数。要确保教材的编写进度。

汇稿。参编人初稿完成后应及时送交给主编人。主编人对稿件应作全面审阅、整理、修改,必要时可返还参编人修改。

审稿。教材的审稿工作按以下两种形式进行:

(1)重点教材及规划教材的审稿应以召开教材审稿会的形式进行。教务处与教材主编人协商,并于年初制定本年度教材审稿计划,确定召开教材审稿会议的时间、参加会议人员及要完成的工作,要求审稿人员必须是熟悉本门课程,具有一定权威性的教师(至少有一位为校外教师),主编应在召开教材审稿会前一个半月将教材稿件交教务处教材科,复印后与会议通知一并寄给审稿人员。审稿人员应本着对教材质量负责的精神。认真阅读教材稿件,按“教材编写提纲”和“教材编审原则”的要求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2)非重点、规划外教材的审稿一般不召开教材审稿会议。由主编人所在学院(系、部、中心)和有关系(教研室)教师,依照“教材编写提纲”和“教材编审原则”的要求进行审稿、讨论,写出审稿意见,报教务处。

修改稿件。编者应认真听取审稿人员的意见,对稿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按要求抄稿、绘制底图,送交主编人。

统稿。主编人要对全书负责,有权对教材内容进行修改,在汇总时对全书的文字、语气、格式、符号等应加以统一,避免全书格调不一。主编人对书稿进行全面整理后要写出前言,编排目录,并将各章底图及照片按顺序分装在图袋中(切不可贴在稿面上),稿件达到“齐、清、定”标准后交教务处教材科,由教材科负责交稿。

自编教材(包括讲义、习题集、实验、实习指导书等)应参照以上教材编审程序进行。为提高自编教材的质量,在印刷讲义之前,学校将组织聘请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必要的编辑加工和校对工作。编校人员要本着对讲义质量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校,努力使讲义接近或达到正式出版教材的水平。对编辑或校对人员付出的劳动,按不高于出版社同类标准,付给适当的编校费。

三、有关事项

出版教材选题及主编人的确定。教材的选题及主编人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教材的选题:对应课程的内容比较成熟;选题体现专业、学科的特点,具有明显的特色;已有讲义,并使用两次以上,效果较好;课程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工作的需要。

(2)教材的主编人:从事该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本学科或专业中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善于开展教学法的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敬业精神。

实行主编责任制。主编人要对全书的编写、统稿、修改、出版负有全责,在教材的编审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组织编写人员学习“教材编审原则”等有关文件,统一思想,统一认识,讨论有关教材内容。

2)根据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提出“教材编写提纲”及编写进度。

3)对参编人员编写的书稿有修改权。主编人应虚心听取参编人的意见,但当参编人与主编人意见不能统一时,应以主编人的意见为准。

4)经常与学校、责任编辑联系,通报编写情况。

5)做好书稿发排前的定稿和看校样工作,教材出版后,要广泛征求对教材质量的评论意见。

出版教材的登记。凡是由我校教师主编,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在教材出版年度内,最迟不超过半年,编者要填写《出版教材、讲义登记表》,并附教材的版权页到教务处教材科办理出版教材登记手续。

教材的审批。教材的审批包括规划内教材的审批和规划外教材的审批。规划外教材包括自编教材和规划外出版教材。

1)规划外教材的审批。自编教材的审批。编写自编教材的目的是解决教材的有无问题和为出版教材奠定基础。编写自编教材的前提是已经开出课程。由任课教师填写自编教材审批表人所在系(教研室)根据本门课程的开出情况、本门课程所用教材的情况及任课教师的有关情况,签署意见,系、部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形成系、部意见,并于每年10月底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批后制定出下一年自编教材印刷、使用计划。

2)规划外出版教材的审批。申报规划外出版教材要填写《出版教材审批表》,其审批手续应参照自编教材的审批办法进行。

3)规划教材的审批。国家及各有关部委的规划教材、重点教材一般每五年申报一次,由学校按有关文件精神组织申报。首先由学校发出通知,对申报规划教材的选题和主编人的条件提出要求,并规定申报时间、程序等,由系、部组织推荐,报教务处教材科汇总,并组织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经学校有关领导审批,确定规划教材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