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工作的基础在学校,它是衡量一所学校办学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深化我院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加强教材建设,为21世纪我院教学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奠定基础,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章程。
一、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的全校性教材建设审议机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教务处兼任,负责开展和处理教材的日常工作。考虑到我院的实际情况,由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行使教材建设委员会职能。
二、教材建设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教材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
2.规划组织本校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工作;
3.组织校级重点教材的审查立项和省部级、国家级重点教材的申报工作;
4.为本校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专业)和高水平教师编写教材创造条件,确保教材编写质量;
5.做好优秀教材的评选、推荐、选用以及教材的供应工作;
6.督促检查各系部教材计划的执行情况;
7.对学校自编教材、讲义进行审定。
三、各系部建立相应的教材建设小组,由主管教学的主任负责,其主要任务:
1.负责本系部的教材建设,制订教材建设的规划和年度编审计划,开展教材建设的研究工作;
2.负责本系部自编教材、选用教材的初审工作,确保教材质量;
3.评选及推荐优秀教材;
4.吸收学生对各课程教材的反馈意见。
四、设立教材建设基金,推动和鼓励我院的教材建设,基金来源:
1.学院专项经费拨款;
2. 出版社的资助款;
3.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资助及捐赠;
4.其他收入。
五、教材建设基金的主要用途:
1.重点教材主编、副主编的编写、出版经费的资助;
2.优秀教材(含讲义)的奖励;
3.开展教材研究及教材评估工作的开支。
六、教材建设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例会,由办公室及各系部教材建设小组汇报所属部门教材工作情况,落实,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