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教务信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6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6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6届毕业生毕业前不及格课程补考工作将于5月进行,现将本次毕业前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第8周(4月11—17日)教务处从教务系统导出并下发《2016届毕业生不合格课程汇总表》。请各系通知相关班主任和学生,认真核实课程的信息。

2、第9周(4月18—24日)各系统计不合格人数10人以上专业课课程,教务处统计公共课。如本学期有开设课程,学期常规整班重修时报名(第7周教务处下发表格),考试跟本学期期末考试进行。如本学期无法重修跟考,则另外安排辅导、出卷、考试。

3、第10周(4月25—29日)完成另外重修报名。教务处整理出可报名课程信息表,学生签字。

4、第11—13周(5月2—22日),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辅导。

5、第14周(5月23—29日)安排考试。教务处安排公共课考试,专业课由各系部安排。5月31日前完成阅卷、成绩录入等。

6、第15周审核毕业资格,做毕业证书。

二、注意事项

1、《英语考证》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安排校内考证,报名时表格里有课程信息和学生名单,费用按1学分,60元收取。本学期的练习方式另外通知。往届生需要参加考试也可直接到教务处报名。

2、毕业前重修考试的机会仅有一次,请各系督促有关学生抓紧时间复习,提前向实习单位办理好请假手续,按时、按要求参加考核。

3、课程考核不及格或不参加毕业前补考而导致不能毕业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以上开设课程如有往届生需要考试,也可以在第10周内到教务处直接报名

5、参加毕业前补考的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一卡通证,否则禁止入场;参加毕业前补考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若发生违纪行为,将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