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接省厅通知,2015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就报名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合并在同一批次录取,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其中,平行志愿设置A、B、C、D、E五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具体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
为了有利于考生进校后的学习和教学,考生填报本科专业志愿时,须符合接收院校对该专业提出的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的要求;若接收院校的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主要专业的相关课程提出具体要求,考生还须填写相关课程成绩。
2、“专转本”工作实行报名、填报志愿、考务和评卷的网络化管理。
3、选拔对象: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退役复学到三年级的学生)和已毕业退役士兵。退役士兵须回学校报名,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4、报名条件如下: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三年级学生须具备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含英语、计算机考证、毕业设计、考工、公选课),能正常毕业;英语考证以三级英语能力考试历次中最高分为标准:普通类、艺术类(按2014届毕业生要求)均大于等于40分。
5、报名资格预审时间:12月29日(下周一)、12月30日上午(下周二):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过时不予受理。
6、报名资格预审办法:
(1)考生自己从附件中下载《2015年专转本学生报名审核表》,并由相关部门审核、鉴字、盖章。
(2)考生自己登录校园网教务处网站,进入“选课评教”系统,在“成绩查询”菜单中选择“课程成绩”,然后在“文件”菜单中直接打印成绩单,并在成绩单上写上班级、联系电话,成绩单由各系部核对并盖章。 系部对学生的报名条件应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带好已审核、盖章的《2015年专转本学生报名审核表》和成绩单,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因省厅专转本招生计划还未下达,具体报名办法请关注教务处网站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