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的规定,经学生周健本人申请、学院审核,该生符合文件规定转学条件,拟同意其转学。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7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510-86022595,86022887。
教务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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